东莞市财政局推进绩效运行监控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东莞市财政局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方案,从监控方式、监控内容、监控流程和结果应用四个方面,推进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规范开展。
一、明确监控方式。绩效运行监控采取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式,将财政资金的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围绕预算执行、任务完成、实施措施、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等进行分析评判。
二、明确监控内容。包括年初计划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预算控制等产出指标的完成值,项目支出计划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果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相关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等。
三、明确监控流程。市财政局制定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方案并确定监控试点项目名单,要求预算单位根据项目名单整理分析好绩效数据信息并在每个监控时点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结合市直部门综合支出进度考核、项目用款审批、预算监督管理等工作信息对单位报送资料进行初审,再结合绩效目标管理、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业务规范对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监控内容进行复审,结果反馈预算单位。
四、明确结果应用。预算单位应对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促进绩效目标实现。通过绩效运行监控信息深入分析预算单位支出进度慢的具体原因,对症下药,制定加快项目推进的有效措施。同时,将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不理想的,可取消项目或核减预算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