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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农发办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17年8-9月对我省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形成了《关于报送广东省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财驻粤监〔2017〕110号,以下简称《报告》,见附件)。此次绩效评价是在我省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基础上,通过实地抽查项目开展,共抽查选取了了我省韶关市翁源县、仁化县,江门市台山市、恩平市等4个县(市)的8个项目进行实地评价开展的。评价得分为91.04分,等级为“优”,肯定了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

  《报告》同时也指出了我省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项目变更、重大调整未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二)项目设计阶段勘察不够深入仔细;(三)项目申报未按规定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四)部分建设效益指标未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体现;(五)项目管理费超范围使用;(六)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七)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支出率低;(八)项目管理不够完善(竣工验收手续未完成);(九)农发机构设置未理顺(仍设置在农业局)等。

  我省在2017年11月初即以粤财农综〔2017〕56号文转发《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绩效评价项目抽查过程中存在相关问题的市县,须将专门的整改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农发办),并抄送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涉及此次绩效评价的共有三个市,分别是韶关市、江门市、湛江市,均在12月提交了整改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项目变更、重大调整未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问题。一是责令江门市财政部门立即完善项目调整有关实施细则,补充项目调整的论证和审批手续,确认项目调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目前江门市已印发《江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调整和终止细则》,明确审批权限,并根据权限由县级补充了各个项目所涉及的调整审批手续,涉及的项目目前已进入县级验收程序。二是在发文中再次强调全省各地认真执行《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调整和终止细则》(粤财农综〔2017〕27号)等制度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严禁擅自进行项目调整。三是发文要求市、县两级农发办要切实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加大项目现场检查力度,解决监理单位履职不足,工程现场缺乏监管的问题。

  二、关于项目设计阶段勘察不够深入仔细的问题。因2016年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2017年项目也已完成评审进入开工建设阶段,故要求各地市在2018年及以后的工作中加强整改:一是要求县级在项目规划设计环节要深入项目区现场调研,提高测绘工作质量,增强设计精度,避免频繁调整变更,并留下现场踏勘有关数据资料。二是要求市级在2018年及以后的项目评审环节审核力度,认真审核论证项目整体规划的合理性,机耕路建设规格的必要性等内容。

  三、关于项目申报未按规定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的问题。一是要求韶关市翁源县、仁化县补充村民大会会议纪要、农户签名等资料,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目前该两县已补充完毕。二是要求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开发县在县级申报阶段必须做好项目区群众意见征集工作,确保工作到位。三是要求市级将征求群众意见作为2018年及以后项目评审中的重要一环,提高评分权重,并作为省级评审抽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关于部分建设效益指标未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体现的问题。要求全省各地市在2018年开始的高标项目评审中增加效益指标估算合理性、田块标准化等内容,并作为重要的评分标准;规划设计方案达不到要求的,还须在形成实施方案(定稿)时予以纠正,从而保证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质量。

  五、关于韶关市仁化县项目管理费超范围使用的问题。仁化县财政部门已提出将超范围列支的费用调整列为事业费支出,不挤占项目管理费。

  六、关于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的问题。这是我省在绩效自评阶段发现的问题。一是要求检查中发现财务不规范问题的相关市县进行整改,纠正不规范行为。目前这项整改已完成。二是在发文中强调省财政部门切实杜绝不按规定财政拨款的问题。对于财政部门不履行职责,报账过程中先拨后报、报账资料不齐等问题,省级将在后续检查中作为重大风险,督办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三是加强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将全省财务检查和财务工作指导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打好财务工作基础,提高基层农发机构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

  七、关于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支出率低的问题。省财政厅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工作列为厅党组成员重点工作抓落实事项,集中全力抓紧抓好。一是集中全力清理历史遗留项目,消除管理隐患,加快资金支出。目前已基本完成2014年及以前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在2017年修改完善了项目调整、评审、监理、竣工验收等一批规章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进度。三是加大省级督查、督导力度,及时审查发现进度缓慢的地区,通过各种方式解决障碍和困难。四是制定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流程指引,督促各地严格按流程办事,切实加快各项工作进度,目前各项工作正按要求开展。

  八、关于项目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主要是湛江市雷州市等地区个别项目现场工程未全部完成,县级尚未进场实施验收,工程现场缺乏有效管理。目前该项目全部问题已经整改完毕,进入县级验收阶段。我省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项目管理程序,加大工程现场管理力度,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沟通衔接,推动项目建设从开工到验收有条不紊开展。

  九、关于江门市部分县(市)农发机构设置未理顺的问题。由恩平市、台山市等本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理顺机构设置。

  附件:关于报送广东省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财驻粤监〔2017〕110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0日

附件:关于报送广东省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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