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关党建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关党建

广东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为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2024年07月24日 来源:南方日报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东把握目标要求,聚焦学习重点,精心谋划部署,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省发改委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从个人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专题读书班、警示教育会等方面明确细化14项任务,确保“规定动作”不漏项、不走样,“自选动作”贴近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同时,在驻委纪检组指导下,采用“条文+纪法衔接+解读+案例”方式编写“条例解读及案例汇编”,深化对《条例》的理解运用。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交流研讨和案例教学,不断深化教育效果。各支部书记结合各处室(单位)工作特点和人员思想状况,聚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违纪风险点,为支部党员干部讲授纪律党课,达到“以讲促学、以讲带学”目的。

  省财政厅举办厅领导班子读书班,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各党支部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及廉政风险点,认真抓好《条例》学习。邀请专家教授解读《条例》特别是财经纪律相关内容,教育党员干部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言行。聚焦党支部书记、纪检骨干、新提拔干部、新入职干部等重点对象,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培训,把纪律教育作为必修课,强化遵规守纪自觉。深入剖析财政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聚焦资金分配、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组织党员干部联系实际抓好学习,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更加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

  韶关坚持领导带头学,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精准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组织全市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内容。建立韶关市“接诉即办”作风监督平台,重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企业困难诉求、干部作风不实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强监督。始兴县利用假期流动党员集中返乡契机,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发放《条例》单行本,确保流动党员学习教育“不掉队”。武江区结合“三新”党员特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暖心驿站”等设置党纪学习资料阅读角,方便“三新”党员翻阅。

  梅州用好专题研学、以案促学、解读辅学、以训助学等机制,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党员原原本本学《条例》。推行“支部书记带头讲、支部委员跟进讲、支部党员轮流讲”的“三讲学”模式,组织党员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读书班,聚焦学习《条例》这个重点,紧扣“六项纪律”深入开展专题研讨。统筹安排在中青班、县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等主体班中设置《条例》辅导课程,举办党员进党校学党纪培训示范班,市县党校均把《条例》作为必学训练的重要内容,既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又抓好普通党员的纪律培训。

  汕尾从7个方面细化18项具体措施,动态制定全周期52条具体措施,以定好“任务书”、绘好“路线图”推进落实。市委领导班子明确把学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重点,形成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读书班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等8项主要任务;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同步开展工作检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实地检验干部队伍纪律作风。组织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案发单位人员,赴法院旁听庭审同领域、同人群、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以训助学,抓好专题培训、专业课堂、专家讲座,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