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国库处(支付局)荣获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2011年12月27日,省委、省政府表彰了一批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省财政厅国库处(支付局)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上级党组织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国库处(支付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支部党建相结合,与国库工作相结合,有效促进国库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资金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结合年轻同志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精神文明创建和支部党建、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全厅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我省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绩提供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