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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构建“三一”工作新机制提升第三方评价质量

2017年08月21日 来源:绩效评价处

  广东省自2011年整体委托第三方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以来,已从试点阶段的4个重点评价项目扩大到2017年200个项目。7年来,第三方实施重点评价项目共494个,涉及财政资金8,249亿元。如何从规范、操作和质量上指导第三方机构更好地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广东省财政厅通过“1规程+1指南+1指标”作了积极的探索,构建起了第三方评价工作新机制,并取得了实效。

  “1规程”,是指《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以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视角,立足开展委托工作的指导性,对委托第三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各方职责分工、机构选取条件、委托程序及费用、工作环节、管理与考核等均作了明确规定。《规程》共6章28条,从宏观上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实施的行为,确保了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公信力。

  “1指南”,是指《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以第三方机构和主管部门视角,立足于开展具体工作的实操性,对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概念、操作流程、常见问题、典型案例和注意事项等做进一步介绍,有针对性地指导第三方机构承接业务,帮助主管部门了解、配合评价工作。《指南》共4章12个方面,从微观上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控制绩效评价实施各环节的规范性和评判标准的一致性,从而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

  “1指标”,是指《广东省财政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控制和考核指标》(以下简称《指标》)。该《指标》以委托部门视角,立足考核绩效评价报告的水平,对财政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控制设置了一套指标,主要从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报告内容、报告形式等方面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考核。《指标》包括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16个三级指标,从质量上严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第三方评价报告,切实提升了绩效评价报告的水平,从而提高绩效评价报告的权威性。

  总体来看,广东省财政厅的“1规程+1指南+1指标”,既规范了政府部门选取第三方机构的宏观把握和微观注意,又指导了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论经验和实际操作;既实现了对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评价的过程监督,又提升了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既强化了财政部门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地位,又发挥了第三方机构作为独立评价方的作用。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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