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三“强化”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证。近年来,清远市进一步加大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从三个方面进行“强化”,以实际行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确保农村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一、强化农村基层运作保障,夯实基层根基。为了保障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作,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目前设立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包括:行政村办公经费、村“两委”干部补助、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两委”正职奖励等,同时结合实际,逐步提升资金保障标准,以行政村办公经费为例,财政补助标准已从2015年的5万元/村提升到2021村的10万元/村。2021年,以上四项运转保障经费共投入财政资金62566万元,从资金方面有力保障村级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良性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基层监督体系保障,保障运作规范。党的十九大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国家战略,“三农”方面的财政投入也不断加大,而“三农”资金到达基层后使用好坏直接影响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推进。为强化农村基层涉农资金使用监管,着力管好用好财政涉农资金,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专项资金推进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勤廉监督室等两项基层监督管理机制。2021年,全市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补助资金共2969万元,有效推进了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三、强化农村基层补贴保障,彰显党的关怀。为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财政部门坚持以“政”领“财”,立足职能,积极落实财政资金提升完善农村基层补贴机制,近年来先后建立起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补助(2021年共621万元)、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2021年共279万元)、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2021年共10213万元)等,并于2019年设立行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6万元/村),按照“服务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微实事、小项目,提升了农村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服务水平。2021年,以上四项农村基层补贴共投入财政资金17918万元,彰显了党对农村基层的关怀,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