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加强村级会计管理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十四五”时期,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继续坚定“稳中求进”总基调不动摇,围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这一总体目标开展2021年村级会计管理工作,做好加强村级会计管理与发展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一、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内部管控。优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形成对权力的有效约束。一方面要明确权力边界。村支书不能担任财务管理的工作,村里有关财务决策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是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投票决定,在处理发放津贴补贴、使用专项资金、调整土地划分标准、处置集体资产等与村经济利益切实相关的问题时,杜绝一人拍板决定的现象。另一方面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村干部的权力范围、职责权限等内容,制定相应的规范并公示,明确每个岗位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所收资金及时缴入村级资金专户,做到票款同步。
二、提升财务公开管理水平。规范、及时、全面地开展财务公开工作,让村民了解“家情”,摸清“家底”,促进村级组织正确、合理理财。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村务公开栏、“四议两公开”等有效形式对村集体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资产、收益分配实行定期全面公开;“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等实行适时公开,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补偿款、扶贫款、项目资金等使用管理情况要逐笔逐项公开;对群众提出的质疑和问题,村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答疑解惑。
三、建立完善村级财务监管机制。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实施。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责任制考核机制,把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农办、财政等部门齐抓共管,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经营高效、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
四、培养专业会计人员队伍。着力提高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能力,每年7—8月举办全镇支农政策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教授财务专业知识,培训对象包括村两委干部以及财务管理人员,主要学习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以及农村财务管理等相关文件内容,努力提升村干部及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