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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2020年12月08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工〔2020〕204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商请下拨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函》(粤应急函〔2020〕437号)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支持受灾地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现一次性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第三批)1000万元(具体地区、金额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请列入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407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科目。

  二、请各地及时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加强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第三批)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5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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