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意见:到 2022年农业保险密度提至500 元/人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广东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努力实现到 2022 年,将我省农业保险深度(保费 / 第一产业增加值)由目前的 0.43% 提高到 1.2% 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 / 农业从业人口)由 140 元 / 人提高到 500 元 / 人。
将逐年大幅度增加农业保险保费奖补资金
据了解,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广东省地处南部沿海地区,既有发展农业生产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同时也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农业防灾抗灾救灾形势。省财政厅表示,适时出台《实施意见》十分必要。
《实施意见》明确要优化财政补贴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到 2022 年,将我省农业保险深度(保费 / 第一产业增加值)由目前的 0.43% 提高到 1.2% 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 / 农业从业人口)由 140 元 / 人提高到 500 元 / 人;到 2030 年,农业保险深度、密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切实发挥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据介绍,2019 年,省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5.4 亿元,2020-2022 年省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资金将大幅增加。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经初步匡算,到 2022 年我省农业保险规模为 63.36 亿元,其中,省财政 2020-2022 年每年用于农业保险的奖补资金将在目前规模上分别增加约 1.1 倍、2.1 倍和 3.7 倍。
逐步实现省内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
《实施意见》提出,要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重点围绕 " 扩面、增品、提标 " 下功夫。在扩面方面,将森林保险、水产养殖保险试点推广到全省实施,将在省内种植的所有水果品种纳入农业保险范围。
在增品方面,新增开办蔬菜、花卉苗木、茶叶、肉鸭、蛋鸡保险,逐步实现对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同时,实施地方特色险种备案制,省级财政对各地开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保费奖补,并积极向中央财政申请将我省产粮大县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列入国家试点范围,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险种给予保费补贴。
在提标方面,稳步提高水稻、马铃薯、玉米、花生、甘蔗、森林、岭南水果、仔猪、育肥猪、能繁母猪、家禽等对稳定农产品市场供给、保障农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农产品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种养生产成本全覆盖。
明确地方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具体经营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地方各级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在充分尊重保险机构产品开发、精算定价、承保理赔等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保费补贴、创新奖励、大灾赔付、提供信息数据等政策支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
此外,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保险机构要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 " 五公开 ";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不惜赔、不拖赔,注重理赔时效,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服务能力水平。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通讯员岳才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