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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领域投入最大 安排860余亿元

2019年11月29日 来源:羊城晚报

2016年至2018年,广东共安排专项资金2954亿元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6年至2018年,广东省级财政预算共安排专项资金 2954亿元,重点投入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12个领域。28日,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关于2016年-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16年-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总体绩效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对97个专项资金重点评价,64个项目为“良”以上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是由省财政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至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共安排专项资金2954亿元,其中2016年安排771.97亿元,2017年安排1050.19亿元,2018年安排1131.88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投入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12个领域。

  记者发现,在2016年-2018年的专项资金分配上,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占了大头:乡村振兴战略资金868.36亿元。剩余资金安排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资金471.72 亿元;促进经济发展资金282.25亿元;科技创新战略资金273.05亿元;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203.08亿元;教育发展资金225.41亿元;生态环境保护资金79.36亿元;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资金60.03亿元;对口援建资金50.11亿元;文化发展繁荣资金77.12亿元;社会治理资金44.74亿元;社会福利资金318.47亿元。

  在预算绩效管理上,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每年度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省财政厅每年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据统计,省财政厅近3年共对97个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约1461亿元,评价结果绩效等级为“良”以上项目64个。同时,建立专项资金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在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过程中,被查实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追回专项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一些基层单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

  尽管2016年-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但在资金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实施效果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资金投入方面,存在政策制定考虑不够周全、部分资金分配标准不够合理、部分项目预算管理不够细化等问题。如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资金未充分考虑到贫困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外流所带来的影响,部分欠发达地区实际需求少于预计。

  在过程管理方面,存在部分资金预算执行效率不高、管理手段相对落后、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资金支出不规范等问题。审计发现,江门市8个业务主管部门2017年收到8项专项资金4133.57万元,到2018年年底仍有74.7%的资金仍未支出,其中有4项资金两年均未发生支出。此外,将专项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情况在一些基层单位仍有发生,审计部门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将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资金用于食堂改造、培训班、住宿费等项目;个别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划拨林业发展与保护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在项目产出方面,存在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项目完成的质量不符合预期等问题。报告指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资金14个地市中,有12个的校舍改扩建工程未能按计划时间完成建设任务;部分保障性住房小区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备、配套功能不完善的情况,影响实际入住率。

  对重大专项资金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对于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报告建议加强监督问责为手段,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专项资金的达到预期使用效果。

  同时,将专项资金等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此外,强化绩效监督问责,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进行问责的重要参考依据。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专项资金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对绩效监控、绩效评估评价结果弄虚作假,或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和单位及其责任人要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记者:侯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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