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评论员: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也就是说,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部署六个方面22项促进新型城镇化年度重点任务,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明确要求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实践,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是首要任务。2019年度重点任务强调“突出抓好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要进一步深化对人的主体认识,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抓住促进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了行动指南。近年来,广东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及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等政策要求,特别是珠三角Ⅱ型户政策已逐步放宽,取得了显著成效。贯彻落实年度重点任务安排,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对照任务书对Ⅰ、Ⅱ型大城市和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的要求,有序推进,将其落到实处。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惠及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人们共享现代化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人的城镇化、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保障。《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随着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公共服务差距造成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日益凸显,主要依靠非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压低成本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并强调要“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贯彻“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任务要求,积极推动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让常住人口更好地享受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全方位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更好地融入城镇。
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既要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市生活和谐宜人,也需要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健康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统筹优化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城市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品质和魅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切实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使城镇化发展更可持续、更高质量,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不仅仅是物的城镇化,更重要的是人的城镇化。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远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年度重点任务部署,加大改革力度,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效,努力实现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支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