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财政局优先保障“三农”资金,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之以恒强农惠农富农,中山市财政局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新旗帜,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加快补齐“三农”短板。
一、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
在原整合农业、林业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项目资金的基础上,2018年市财政设立了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同时将市农业局“农业专项资金(秀美村庄建设)”项目和市林业局“全市绿化专项资金(全市秀美村庄工程建设资金)”项目一并整合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中,共计安排1.23亿元用于中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中山市新农村建设扶持力度。
二、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注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激活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方式。2018年,市财政继续在资金保障机制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加大补贴力度,优化投入结构;二是继续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三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四是加大农业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投入关键领域。
三、精准支农,把财政涉农资金用在刀刃上
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加大投入,更要发挥每一分钱的最大效益。为此,市财政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农资金预算制度,加强涉农资金绩效管理;二是继续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原则、分配对象、分配标准等重要分配要素;三是聚焦重点资金、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监管。
2018年,中山市财政将勇担从资金上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重任,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让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