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显成效 均等化考评保持全省第一
近日,广东省公布了2015年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结果,佛山市考评成绩连续2年保持全省第一。同时,佛山市已连续4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考评等级为优,优势明显。这充分表明佛山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成绩显著,走在全省前列。佛山市一直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作为提高市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的“头等大事”,坚持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提供重要保障。主要采取以下推进措施: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均等化服务体系。201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发布《佛山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确立了未来10年分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纲领。2014年,市政府制定了《佛山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行动方案(2014—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人民满意政府行动方案中的首个行动计划,备受关注。2015年初,我市印发了2015年的“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聚焦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上述规划、方案的制定实施,我市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夯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基础。
二、不断加大财力投入,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稳步增长。在各项刚性投入需求加大、财政收入增长平稳的情况下,我市全面贯彻民生优先的理念,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将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普惠于民。为此,我市坚持不断加大财力投入,建立健全与财力增长相匹配、与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以政府财力为主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增长机制。“十二五”期间,我市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累计达到829.29亿元,每年平均以31%的比率增长。
三、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近年,我市逐步扩大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不断缩小区域差距与群体差异,解决公共服务领域的二元结构问题,建立起广覆盖、均等化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除政府主导和财政投入外,我市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例如:我市慈善会积极开展各种救助项目,向佛山市内生活的患重大疾病的儿童(含外来工的子女)和异地务工人员进行救助,大病儿童最高受助金额达17万元。二是改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将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村(居),使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例如:我市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已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767家(区级5家、镇街32家、村居730家),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来信18.3万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6.8万件(场/次)。三是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范围之中,实现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有扶持、技能有培训、劳动有保障、社保有纳入、居所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管理有参与、维权有渠道、入户有机会、幸福有共享的“十有共享”目标。例如:为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我市出台办法规范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开展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服务“进企业”活动和“企业暖春行动”,我市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保持70%以上。在珠三角特大型城市中,我市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最高,综合工作成效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