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立足五个一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
江门市自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以来,坚持以“群众满不满意、群众需不需要”为导向和标尺,紧紧围绕“服务项目增加、覆盖范围扩大、均等水平提高、区域差距缩小、资金保障到位、服务方式便捷”的目标,坚持搭建框架和创新机制并举,积极推进“五个一”。
一、抓住重点、突破关键,明确一个改革总体思路
按照“东提西进,同城共融”的城市发展战略,以“东部一体、西部协同、梯度推进、城乡统筹”为原则,形成了“统筹城乡、波次推进、清单管理、确保两底”的总体工作思路,并通过“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及“抓关键式”的实施路径,在10个公共服务专题全面实施、共同推进的基础上,结合原有工作基础及群众迫切需求,选择公共交通、大民政养老助残和底线保障、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精准扶贫等五个领域作为江门第一波次率先推进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精力、倾斜财力,争取实现关键指标率先突破。
二、加大投入、强化统筹,完善一项财政支撑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市县两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适当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所占比重,从2014年起要求每年市级新增财力的50%、县级新增财力的60%以上投入民生。
二是增强市级统筹能力。设立市级统筹发展资金,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底线项目转移支付机制,提高跨区域均衡调节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中底线民生等项目以及各个专题公共服务顺利实施。
三是保障底线均等和关键项目投入。按照因素法,对不同区域分档给予补助。对关键项目中必须由市牵头引导和重点突破的环节涉及新增支出由市本级全部承担。在各市(区)均等化转移支付中引入激励机制,对关键项目达到全省或全市先进水平的地区,进行激励性奖励。
三、覆盖全面、城乡一体,编织一张民生服务网络
一是基本服务全面覆盖。实现了10个专项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间、区域间和群体间的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全覆盖;低保五保对象参保率达到100%;建立统一的养老和助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健全五保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帮助低保、五保等人员免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孤儿保障体系。
三是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全市统一制定村(居)公共服务103项标准;统一确定底线民生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不断完善教育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均完成100%。
四、立足精准、完善细节,构筑一个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创新精准扶贫模式。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精准扶贫相结合,把扶贫对象拓展到城镇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同时,坚持强化生活保障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并重,依托村(居)公共服务站向群众提供标准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在确保“底线民生”的同时确保“底线服务”。
二是推动“公交一体”建设。推进公共交通服务发展,搭建多层次、差别化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实现城市公交系统便捷、高效、智能、环保。
三是启动公园城市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认种、认建、认养、“冠名”等方式踊跃参与公园城市建设。
四是深化“大民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建立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推行“网格化”社区管理,建立“平安通”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五、注重绩效、强化督查,健全一套改革保障制度
一是推行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公众参与改革的平台和机制,特别是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征询社会公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是建立科学绩效考评体系。健全江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估指标体系,正确运用评估指标、等级标准,突出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及其结果和综合绩效的管理。
三是强化监督和督查督办机制。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到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