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战略思路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课题组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列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面临空前的发展机遇。进入“十三五”时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生需求将进一步高涨,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改革的期望将进一步提高。
我们认为,“十三五”时期广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以共享发展、法治思维和提高绩效三大核心理念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新,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共享导向。突出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设计,在财政能力范围内,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构建起符合区情、涵盖全面、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其中包括: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服务项目更加全面,覆盖对象更加广泛,服务标准持续提高,城乡、县区和群体之间的差距持续缩小,织牢织密基本民生保障网。全面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部署和省规划纲要所提出的服务项目,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持续增加服务事项。建立科学合理的准入门槛,规范各类公共服务享受群体的认定标准,根据省情财力,持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逐步实现所有服务项目覆盖全体常住人口。适当调整基本公共服务的涵盖范围和保障标准,形成更加细密的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安全网,力争重点领域的民生保障标准适当高于国家标准,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持续、动态提高保障标准。
(二)法治导向。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机制,优化整体设计,促进各项制度有效衔接,协调自转。
首先,树立法律至上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发展,不仅要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而且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治化,依法确定公共服务的购买范围和购买程序,把适合由社会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其次,制定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规范,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能够获得普遍、公平的公共服务,又对政府履行职责设定程序约束,保障公共服务提供的连续性。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履行听证等公众参与程序。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所有公共服务信息都应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运行程序。
第三,保证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按照财政“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针对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薄弱环节,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重点与财政保障重点动态互动调整机制。
第四,统筹规划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城乡联动、协调运行的制度体系和均等化的资源配置体系,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规划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通过城乡间资源共享、制度对接、待遇互认,全面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五,建立区域间公共事务协作管理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推动相邻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统筹空间布局,在省、市范围内统一布局基本公共服务重大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技术、设备等要素共享和相互开放,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的行政壁垒与制度障碍。构建无空间差异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平台,为人口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消除障碍。
(三)绩效导向。继续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1.探索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的新办法。提升公共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充分了解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完善定期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满意度调查机制,了解群众对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结合定期入户调查和专项调查,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及后续投入,建立质量和效果跟踪测评机制。
2.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绩效导向拨款制度。对公立医院、公立学校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构的财政投入,逐步向绩效导向过度,改变过去直接拨款的做法。
3.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众参与机制。确立公众的顾客选择权,通过顾客对服务方式和内容的选择来影响甚至促使政府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扩大公众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话语权,拓宽公众参与公共治理的途径,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公众满意度评价成为评估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4.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扩大资金来源,有效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在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推广PPP模式,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5.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评估制度。针对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特点,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价监督机构,加强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的监管。评价监督机构属于独立第三方,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监督报告,让公众充分了解公共服务有关情况,并对基本公共服务机构以及评价监督机构进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