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本公共服务新增两项
本报讯 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修编版)近日公布。修编后的《规划纲要》新增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保障两项基本公共服务。预计2013年至2020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将有所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也将大幅提升。
据悉,2009年,广东省政府公布《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效显著。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阶段目标等都有所变化。为此,该省启动《规划纲要》修编工作。
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编主要涉及拓宽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细化均等化实施阶段目标和措施、明确服务项目标准与支出责任划分、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出保障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配套政策体系五方面内容。修编后,纳入《规划纲要》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为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5项基础服务及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环境保障5项基本保障,形成“5+5”框架体系。
由于《规划纲要》扩大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该负责人预计,2013年至2020年,全省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将年均增长12.5%,年均新增投入450亿元,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也将从2012年的35.07%提高到2020年的37.67%。(宗禾)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