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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

  记者5月29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修编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近日出炉。2009年,直接关系民生的《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正式实施,实施五年来,广东各地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效显著。

  记者5月29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修编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近日出炉。经此次修编后,新纳入《规划纲要》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有两项: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保障。广东省财厅由此预计,2013年至2020年,广东省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将年均新增450亿元,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也从2012年的35.07%提高到2020年的37.67%。

  形成“5+5”框架

  由于历史、地理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公民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为了缩小这种差距,2008年广东率先全国破题编制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2009年,直接关系民生的《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正式实施,实施五年来,广东各地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效显著。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阶段目标和实现措施都发生了变化。《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也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安排、基本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此,广东对《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进行了修编。

  广东省财政厅介绍,此次修编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拓宽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细化均等化实施阶段目标和措施;明确服务项目标准与支出责任划分;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出保障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配套政策体系。经修编后,被纳入《规划纲要》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由原来的8个增加到10个,即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4项基础服务,以及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4项基本保障的基础上,新增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保障,形成了“5+5”框架体系,即5项基础服务和5项基本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框架。

  支出比重大幅提升

  广东省财政厅介绍,由于《规划纲要》扩大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预计2013年至2020年,广东省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将年均增长12.5%,年均新增投入450亿元,比原规划预计的2009-2020年投入24812亿元增加到30786亿元,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从2012年的35.07%提高到2020年的37.67%。

  每年新增的财政资金投入将如何给予保障?《规划纲要》按照2013-2015年、2016-2018年两个阶段,详细列出了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和覆盖水平。

  《规划纲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要求,对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支出责任在省以下层面作出了原则性划分,区域性较强的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省级政府主要负责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确定、地方政策法规制定、涉及省级事权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与财力保障,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权责统一。同时,通过发展区域经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人口迁移等措施,实现区域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均等的目标。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岳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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