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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全覆盖彻底告别“看病难”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

医疗保障

  ●百姓心声

  “生小病肯定不敢去医院,在药店买点药解决。”54岁的广州市民老张一家五口人,看病占了这个普通家庭支出的不小比例。

  老张的父亲患脑萎缩,母亲有糖尿病,两人每月看病吃药需要2000元左右,幸亏都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报销80%的医药费,所以负担还算不太重。

  但老张夫妇可就没这么“轻松”了。他们都是企业职工,看病是用城镇职工医保卡。去年他因为腰椎间盘突出做手术花了15000元,住院费自己要付45%。“我每个月就赚2000元,做一次手术就花了3个月收入。”

  “希望政府能增加对医保的补贴,提高报销比例,减轻看病负担。”这是老张对新医改最大的期望。

  【纲要摘要】

  

  明年基本医保制度将实现城乡“全覆盖”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重点困难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到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到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合)率均达到95%以上。

  ◇在全省普遍建立比较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1年,力争全省每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设置1个卫生站,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必须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全省地级以上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设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在全省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总体上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按照3万—10万人的居民人数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全覆盖。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均等化。

  【权威说法】

  

  今年城镇居民可报销65%医药费

  

  老张的期望,正在逐步实现。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表示,广东将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近期主要有五招:

  一是逐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报销比例。2009年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80%和55%。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低于65%。

  二是进一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今年,要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和8万元。

  三是全面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各地要在今年内制定实施方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低水平起步,逐步将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扩大医疗保险受益面。

  四是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允许将个人账户延伸为家庭账户,供全体家庭成员使用,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疫苗接种、健康体检以及中医“治未病”。

  五是2009年底前,将所有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10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到2010年底前,将所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10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越来越多的老广能够纳入医保,看病能报销。据介绍,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而到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合)率均要达到95%以上。从今年起,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健全,覆盖全省所有困难家庭。在全省普遍建立比较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强化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线,提高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和支付比例,提高医疗保险支付待遇水平,增强制度吸引力和普惠性。

  这些都是近两年的民生实惠,而《规划纲要》描画的“医保均等化”十年愿景更值得期待:

  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12—2014年,我省将全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患病均可得到医治,并享受安全、方便、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

  2015—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建立全社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出台《广东省医疗保险条例》。

  2018—2020年,我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均等化。

  专家指出,要让医保的“大伞”真正庇护城乡居民,政府责任要放在第一位,必须不断完善制度,提供充足财力保障。这样才能让百姓切实减轻看病负担,促进社会和谐。

  【专家解读】

  曾益新(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

  医保体系应打消

        户籍限制城乡差别

  对于广东推进医保均等化的举措,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曾益新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看病贵”的原因,人们常认为是医疗收费标准太高所致,但实际上,从绝对价值来看,我国的医疗收费标准是比较低的,大约是美国的1/10至1/20。“看病贵”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病人就医时个人支付比例严重偏高。要缓解“看病贵”,首先要实现医疗保障城乡“全覆盖”,提高报销水平。广东的举措,正符合这一医改核心方向。

  曾益新此前曾参加国家的新医改方案制订,一直大力倡导推进“全民医保”。他认为,医疗保障是医改的核心。以往只有城镇职工医保,这两年国家大力发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块加起来基本覆盖城乡,称为“全民医保”。但目前三者筹资水平、保障水平差别很大,而且分属社保、卫生部门管理,不利于统筹协调。而广东此次的均等化规划纲要,不仅提出明确的参保率指标,更描绘了最终实现医保“三合一”的制度前景,令人振奋。

  曾益新认为,户籍制度弊端多多,取消势在必行。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趋势,必然是不再划分农村人口与城镇人口,而将绝大多数农村人口以及城镇经济困难人口一视同仁地列为低收入人群,为他们建立低收入人群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而政府应该担负起他们的主要医疗保险费用。广东有雄厚的财力,下一步可以加快医保城乡一体化的步伐。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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