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省级非税收入收款账户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各县(区、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工作安排调整,省非税收入收缴账户名称由原来的“广东省财政厅综合处”变更为“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其余信息不变,即账号:190000000002278001,开户行:国家金库广东省分库。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上缴至“广东省财政厅综合处”的所有非税收入(含省级、中央级)均需按“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进行填写。
请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代理银行、各市县财政部门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按上述要求进行调整,并于10日内通知相关下属单位、机构、执收点、网点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此办理。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15年7月31日
(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联系电话:020-83176500)
(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业务联系电话:020-83170819)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业务联系电话:020-8132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