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韶关市近年来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覆盖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审,更加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截止至2016年,市直252个单位已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范围,其中选取了190个单位进行绩效目标评审,评审项目总数551个,涉及项目申报资金13.67亿元,其中:77个的申报项目未达到绩效目标申报要求,涉及项目申报资金6010万元;14个项目(项目申报资金10393.89万元)根据评审专家审核意见核减项目资金838万元,核减比例8.06%。
一、明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流程,严把项目入库关
一是项目绩效申报与预算编制同步进行。在布置预算编制工作的同时,由市财政局预算科发文,要求市直部门凡申请部门预算项目必须同时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实现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审与部门预算(一上环节)一并布置,整个“两上两下”过程同步进行。二是规范项目申报流程。明确了由预算单位发起——市财政局审核——入库的申报审核流程。首先,由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年度计划、单位职能和中期发展规划等,编报项目支出的具体目标,将其量化为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并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表,报市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其次,由市财政局成立评审组,对每个部门申报的项目开展评审。最终,经过审核通过的项目转入项目库。三是严格项目入库管理。我们将政策研究、方案论证、行政决策等审核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环节,所有项目都要经过研究、论证、评审等程序后方可入库。市财政局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部门(单位)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绩效目标设置、申报材料等各个方面,进行审核和论证,提出专业评审意见,对项目是否可以纳入下一年预算、是否需要核减项目金额作出判断。
二、完善信息化建设,建立财政资金项目库
一是加强项目库建设。从2014年开始,在我市构建财政一体化平台的契机下,我们实现了市直部门(单位)所有预算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年度预算安排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逐步建立起滚动式项目库,推进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为实现财政支出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奠定了基础。二是细化项目信息。按照预算项目的不同性质,根据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不同,我们对各类项目进行了分类。2014年,按照项目性质,我们将预算项目分为三类: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和跨年项目;按照项目类别,我们将预算项目分为八类:基本建设支出—新建、扩建、改建,大型修缮支出,大型购置支出,大型会议支出,专业业务支出和其他支出。2016年,根据零基预算编制要求,我们重新对项目分类进行了细化,分成零基预算项目和刚性支出项目。其中:刚性支出项目(含普惠性支出项目)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和决定要求的,统一部署的,必须保证、保障的项目,此类项目必须同时具备2个条件:(1)必须有政策文件依据;(2)必须有具体的资金标准。零基预算项目指纳入零基预算编制范畴的所有项目,此类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提供项目设置的依据和出处;(2)制定明确详细的项目资金支出计划和进度;(3)制定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写项目绩效目标承诺报告。
三、实现三个“结合”,完善以绩效约束为抓手的预算绩效结果应用
2016年,为配合零基预算改革,我们把绩效管理融入财政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实现绩效目标审核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市直机关效能绩效考核相结合。一是明确项目申报原则。遵循有依据优先、有支出进度优先、有绩效优先三个原则,按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选择申报项目:优先选择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支出项目;其次选择部门必须开展的专项性业务支出项目,对“可实施,可不实施”、“可现在实施,可以后实施”、“规模可大可小”等类型的项目直接不予申报。二是在编制项目预算时,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制定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写项目绩效目标承诺报告,说明项目实施的内容、保障措施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指标、效益,论证实现目标途径的唯一性(说明该种方法或方式为实施项目的最优途径)和资金投入与实施成本的匹配性(说明项目的测算投入与实际实施成本是否匹配,资金投入测算为最优),确保按既定计划、支出进度实施项目,完成项目的绩效目标,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强化绩效目标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与2016年比较,2017年项目数量和金额都大为减少(2017年项目数为996个,比上年1328个减少332个,减少了25%;金额较上年压减近10亿元,减少近18%)。三是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考核。根据单位承诺的资金支出进度,我们将按照各时间节点对单位支出进行考核,对未按照既定的实施计划完成支出进度的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在市直机关效能绩效考核中按项目资金支出的考核情况计分。四是加强绩效目标评审结果反馈。将市级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评审结果,作为编制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反馈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及预算科,为预算编制、审核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