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采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金融服务
日前,《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推广应用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中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外发布,明确要求相关各方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进一步提供全流程线上办理电子保函(投标和履约)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通知》强调,广州的市、区两级财政部门会同金融服务中心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进行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但不得参与具体操作活动。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电子保函服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上述两种金融服务形式并自由选择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银企双方自行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的业务风险,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不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通知》明确,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类融资。通过金融服务中心可实现合同融资全流程线上办理,简化了中小企业申贷流程,降低融资资质条件,有效解决了“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问题。同时,得益于金融服务中心政采业务数据的实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金融机构可以放心做到对“政采贷”的秒批秒贷。
《通知》明确,电子履约保函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为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电子保证担保凭证,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金融服务中心电子保函业务实现了保函申请、开立、缴费、下载、核验、索赔等全业务功能线上操作,极大程度地节省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和跑办成本。电子履约保函成功开立后,电子保函具有数字签名且加密存储在平台数据中心,采购人可在招投标活动相关环节对电子保函进行在线查询、解密、验真等操作。
《通知》要求,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供应商通过金融服务中心参与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定期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融资服务配合情况,以及对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金融机构要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资质良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开展融资业务,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不得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供应商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完整、准确地向金融机构提供审批审查所需相关材料等。
“《通知》的出台,让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这也是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的一剂‘强心剂’。”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刘锋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