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财政强化监管提高政采绩效 持续优化政采领域营商环境
汕尾财政以加强财会监督为导向,从严把控机制建设、政府采购执行和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政采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制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框架模板,指导全市各级采购预算单位规范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重点对归口管理、岗位设置、采购需求、采购执行等方面设置规范,建立全方位的内控制度体系。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通过“一表列明”采购活动各责任主体在资格条件设置、采购需求制定、合同签订履约等环节可能存在问题和禁止性事项,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实行清单式管理。
二是加强采购执行,提升政府采购规范性。持续开展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聚焦政府采购规范性及绩效评价,采取全面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构建《采购人内控制度检查指标体系》《采购项目专项检查指标体系》2套指标体系,前者从机制建设、预算与实施计划、需求管理、履约验收等9个方面30项指标,全方位核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后者以项目为抓手,从采购意向公开、项目执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17个方面56项指标,全过程督查项目执行情况。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专项检查突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要求,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公平和效率情况、资金节约情况、取得效益及政府采购功能效果实施绩效评价。将“项目资金节约率”“政府采购功能效果”纳入指标体系中,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