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财政“三个注重”统筹盘活国有资产 进一步助推高质量发展
普宁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突出“三个注重”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监督规范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普宁市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逐步完善涵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为构建节约型政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制度保证。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
二是注重改进方法,促进资产管理精准化。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资产统筹调剂管理,对部分闲置资产进行调剂、招租,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强化监督指导,对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建设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但没有结转固定资产和登记资产价值的情况,及时发送提醒函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完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规、收入管理规范有序。
三是注重创新服务,促进资产使用效益化。创新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普宁市明通公交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展规划、资金需求、面临问题等,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强资产规范管理,多渠道挖潜增效,不断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