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财政做实“三道加法” 在全市率先实行采购人主体责任绩效评价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财政局通过做实“三道加法”,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将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评价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提质增效。
“财政牵头+部门主责”,推动评价工作有力推进
按照“财政牵头、部门主责、压茬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和组织作用,统筹采取实地督导、业务培训、综合评价等措施,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对采购专管机构人员权限和责任主体职责等进行明确,要求各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合理设置采购岗位,建立采购专管队伍。
“评估方案+指标体系”,推动评价工作有的放矢
制定《采购人主体责任评估方案》,明确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评价的评价范围、方法、程序及责任分工。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制度建设、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采购政策等13个环节,设置30个相对应的个性化指标,列明每项指标的出处和依据,确保指标标准可采集、可衡量、可比较。
“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推动评价工作有效落实
动态优化指标体系,规范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督促采购人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定印发《财政监督检查案例剖析材料》,辟出独立章节对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采购人主体责任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剖析。面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评价报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打造“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