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财政加强社保基金专户管理 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为进一步推动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潮州市财政局通过加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促进社保基金持续、安全、健康运行,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最大化。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机制,市财政局提前谋划,修订《潮州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内部操作规程,确保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有章可循,在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下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
二是突出竞争机制。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的公开招标,通过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利率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确定7家银行获得社保基金存放资格,并根据招标结果分档确定各存款银行的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存放分配规则。第一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存款利率水平明显提升,平均年化利率为2.9%,预计利息收入增长50%。同时,要求中标银行按规定对存放的社保基金提供质押,进一步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
三是优化存款结构。市财政、社保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多次会商测算,综合考虑各基金险种历年资金结余、收支资金流量、政策性上解因素及社保经办机构支出户存量资金等情况,确定各险种基金可用于保值增值的资金额度及存放期限,推动存款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一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中,三年期存款额度占比达70%,预计2022年社保基金用于定期存款的资金规模同比增加约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