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 “小切口”释放“大红利”
深圳市财政局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圳市连续三年被评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标杆城市”。通过政府采购改革“小切口”释放“大红利”,每年为供应商减负超过1亿元,助企融资超过18亿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政策功能得到有效落实。
一、简政放权“放”出活力,政府采购改革有力应对疫情影响。深圳年度政府采购规模近500亿元(不含建设工程),通过强化信用管理、减少证明材料、简化投标程序等措施,为更广范围的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一是供应商注册由“现场注册”改为“网上注册”。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新增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1.7万家,同比逆势增长近两成,超过40%的供应商为深圳市外企业。二是供应商投标由“自证资质”改为“信用承诺”。按照“最少、必要”原则,依法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明确可通过供应商书面承诺声明、主管部门官网查验等进行证明的事项,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纸质材料证明,最大限度简化投标文件形式要求。三是供应商管理由“罚金管理”改为“诚信管理”。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退还已收取的存量投标保证金,累计退还金额超2.5亿元。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鼓励通过保函方式收取。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精准施策“管”出质量,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乡村振兴和创新领域倾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保就业、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输送“政”能量。一是多举措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在预留份额上定标准,要求采购人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前提下,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比例不低于60%。在价格扣除上做文章,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按照顶格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二是鼓励采购创新产品与服务。加快推进5G、智慧城市、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采购步伐,一批注重创新发展的领军企业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定海神针”。三是帮助脱贫地区实现共同富裕。要求全市各级预算单位至少预留20%份额,定向采购脱贫地区和深圳对口帮扶地区的农副产品。2021年前三季度通过国家扶贫采购网“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2.83亿元,预计全年将完成采购约3.5亿元,帮助脱贫地区加快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实现共同富裕。
三、打破定势“服”出实惠,政府采购创新增添市场主体活力和韧性。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创新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线上化”,全年可为供应商减负超1亿元。线上服务覆盖从供应商注册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全流程,供应商可免费便捷获取采购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降低投标成本,减少疫情对招投标的影响。疫情期间,在全国率先上线供应商在线注册、投诉、支付、签订合同、意向公开等线上功能,进一步减少现场办理事项。二是创新推进政府采购意向“透明化”,涉及300亿元资金规模。作为财政部选定的试点城市之一,深圳2020年开始在市、区两级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要求各级采购人于年初一揽子公开全年采购意向,方便潜在供应商尽早获取采购信息,提早做好投标准备,提高参加深圳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三是创新助力采购合同“金融化”,助企融资超过18亿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建立订单融资线上平台,将金融机构放贷情况作为财政业务代理银行评价考核因素之一,鼓励金额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放贷。截至目前,累计融资金额突破18亿元,惠及企业超过200家,合作金融机构达26家。2021年前三季度,发放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贷款超过2亿元,其中97%贷款企业为中小企业,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