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全方位审核绩效目标 强化预算绩效约束力
一、对绩效目标实行“三审”制。坚持突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质量把控关口前置,实行预算“源头”管控。在项目入库和预算“一上”环节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整性、规范性,预算部门按规定设置绩效目标,方可进入下一预算编审流程。预算“二上”环节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与预算的相关性和匹配性,使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达到可量化、可考核程度。项目预算金额确定后组织各部门第三次审核修改,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目标,强调目标要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二、借助外力提升绩效目标质量。聘请专业机构对7个区人大重点评议部门进行绩效目标评审,对42个重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审,其中对3个项目提出取消立项的建议,从源头上提高预算和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同时提出审核意见132条,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作为下一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绩效目标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所有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大审议,经区人大审议批准后,在预算下达时将同步批复到各部门预算单位,并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进一步增强绩效目标的约束力,确保按绩效目标有效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