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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严把“四关”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效

2021年01月28日 来源:中山市财政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思路,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效能,自2018年9月起,中山市财政局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市委巡察和市财政监督检查协作机制,每轮巡察当中派出专项检查组,在完成财政监督检查既定任务的同时,配合市委巡察组对相关对象同步开展财务检查,实时为巡察提供财政财务方面的有关问题线索。截至2020年12月,市财政局配合巡察组,完成对204个村居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76个村居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基本实现了镇街巡察全覆盖。在六轮巡察过程中,双方不断沟通协调,总结经验,努力把好“四关”,形成了优势互补的监督合力,提升了检查与巡察的协作质效。

  一、把好“政治关”,贯彻工作原则。巡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为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严把“政治关口”,市财政局多次召开财政监督检查小组工作会议,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研究,不断提升配合巡察开展财政监督工作及财政监督“回头看”工作的效用。一是以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方式,选取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检查小组。二是与参与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进行政治审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三是以“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干”为准则,提高财政监督助力巡察工作的质量,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二、把好“素质关”,提升业务质量。一是选优队伍,严格制定检查人员准入标准,从严考察小组外聘人员的资质、执业年限等专业资格内容。二是健全工作指引,市财政局编制了《中山市财政局配合巡察开展同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工作纪律和检查要求。三是重视查前培训,检查组每次进场前,均按照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工作程序组织查前培训,集中学习检查涉及的重点内容、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加强各检查组交流学习,集中讨论解决各小组在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交流经验吸取教训,发掘好的做法,取长补短,同时起到“以老带新”的作用,有效提升监督检查与巡察工作的质量和相互配合的实效性。

  三、把好“作风关”,严肃工作纪律。在检查工作中严格落实“四项纪律”“八个不准”,明确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强调决不能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不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不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等工作纪律。同时建立与市委巡察办的沟通机制,一旦发现检查小组成员有违反“四项纪律”“八个不准”规定的,必须马上按规定进行通报。

  四、把好“运用关”,确保整改成效。巡察和监督检查成果的运用是巡察工作生命力的体现,在工作中要做到成果共享、“一巡多用”。市财政局一方面及时梳理统计汇总基层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形成检查工作底稿和报告,并将基础数据及发现的问题实时移交市委各相关巡察组及时处理。在这几轮监督检查中,市财政局重点关注镇区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出台一系列文件,监督支持各镇区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形成系统化、精细化的村级财务管理架构和模式。另一方面通过“回头看”工作,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逐条审核把关,多层次多角度了解检查整改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整改措施是否切实有力、整改成效是否扎实稳固。从而真正形成“发现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检验整改成效、督促再行整改”严密有效的巡察和监督检查的工作闭环,促进镇区和村居管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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