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财政局靶向发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根据中央和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珠海市承担的扶贫工作任务主要有:一是省内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对口帮扶阳江、茂名两市211个贫困村的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二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任务,对口帮扶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三是对口支援工作任务,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稻城两个县和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米林农场的藏区工作任务以及对口支援重庆市巫山县三峡库区工作任务。
一、以最“强”的力度,保障财政资金投入
坚持把扶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大投入力度,坚决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3.32亿元,确保政府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一是省内精准扶贫成效明显。2016-2019年,珠海市共落实对口帮扶阳江、茂名精准扶贫19.35亿元,累计帮扶贫困户15438户、43339人脱贫,有劳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390元,比帮扶前增长2.5倍;帮扶贫困户实现退出15438户、贫困人口退出43339人,贫困村退出203个。
二是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持续加码。持续加大投入和动员力度,累计投入7.01亿元支持怒江州脱贫攻坚,2017至2019年,每年投入帮扶资金年均增长35.7%。2019年珠海大幅加大帮扶资金投入力度,累计向怒江投入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3.02亿元,较2018年增加8,366万元,增幅为38.3%,援助怒江资金县均数已达到7,555万元,援助金额排名全省第一,大幅超过省提出的县均5,000万元的要求,县均投入居全国前列。
三是对口支援取得成效。累计投入1.1亿元,支援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稻城两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米林农场(一县一场)以及重庆市巫山县三峡库区。围绕帮扶工作需要,落实财政资金,立足解决基本民生问题,结合实际,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对口支援工作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稻城县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被评为四川省2018年脱贫攻坚先进县(为甘孜州唯一一个获得此等次的县)。同时,为应对疫情影响,提前下达2020年对口怒江扶贫协作资金1.474亿元、对口阳江茂名精准扶贫资金5,150万元。
二、以最“实”的举措,支持完善扶贫政策
注重财政资金在扶贫过程中的“催化剂”和“助推剂”作用,围绕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把财政资金用于实实在在的“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项目上去。
一是把产业扶贫落在实处。2019年,投入怒江产业帮扶资金1.11亿元,帮扶实施62个特色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扶贫车间、旅游服务等产业项目,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和吸纳务工就业等形式,帮扶受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8,725户32,711人。建基地,提高农户生产组织化程度,2019年安排对口阳江茂名扶贫特色产业项目(基地)奖励金2,338万元,以产业基地为载体,搭建包括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村、贫困户等在内的利益联结机制,促使农户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将扶贫产业基地打造为珠海菜篮子基地,促进产业帮扶合作可持续发展。
二是财政引导落在实处。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利用珠海市场、资金、人才优势,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产业扶贫,支持企业和个人到贫困村投资创业,推动贫困地区农业资源整合。累计引入530家企业、2.36亿元社会资金到阳江、茂名贫困村投资发展特色产业。
三是把就业扶贫落在实处。落实好就业扶贫奖励政策,利用帮扶地区劳动力资源较丰富的优势,支持市相关部门从市层面统筹开展就业扶贫工,积极引导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2019年,累计帮助转移就业8,896人,累计开展阳江、茂名贫困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21,344人次,帮扶贫困劳动力16,157人实现转移就业,其中就地就近就业6,242人,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是应保尽保落在实处。落实好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低保户应保尽保、贫困学生教育生活补助、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等政策措施,夯实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基础。在对口怒江东西部扶贫协作方面,2019年投入124.76万元支持53间村卫生室建设。在对口阳江茂名扶贫工作方面,统筹实施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在帮扶任务之外,安排专项资金,对扶贫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费用在6万元以内的部分再补助50%。
三、以最“严”的要求,落实扶贫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珠海市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全面推行扶贫资金公告公式制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资金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出台《珠海市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监管办法》《珠海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工作组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责任。坚持扶贫资金按“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安排使用。
二是严格以绩效为导向。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和支出绩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从资金筹集使用到监督考核全过程的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推行精准扶贫开发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在珠海市财政局网站设立扶贫资金政策专栏,每年将市级扶贫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使用单位,资金数额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资金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