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财政局开通“三条通道”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部署,迅速启动响应,迅速成立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紧盯疫情发展,紧扣财政职能,出台落实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确保疫情防控的财政需求。
一、开通防控资金拨付快速通道
迅速出台《肇庆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由办公室、预算、国库、社保等科室实行快速并联办公,并协调市人民银行和有关国库支付代理银行,形成资金快速拨付通道,确保资金不在各流程间“卡壳”和停留,最快到达资金使用单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日报送并对疫情防控库款保障情况进行监控研判,对出现库款拨付困难的,全市统筹优先调度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据统计,截至2月2日,全市共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1100.29万元,其中市级3572.34万元,县级7527.95万元,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开通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
快速转发和落实《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启动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按照该采购便利化精神,迅速拨付了市卫健局等部门提出的一批物资购置经费,迅速投入了疫情防控关键领域。
三、开通一线抗疫人员保障通道
一是按照《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优先服务,依法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二是要求各县(市、区)不折不扣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和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三是与卫健、司法、第一人民医院、交通集团等单位共同研究购买酒店旅业服务相关事宜,通过租赁酒店等形式解决医护人员临时住宿问题,为抗击疫情高峰到来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