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财政局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云浮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云浮市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以最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投入肺炎疫情防控硬仗中,迅速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处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云浮市财政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做到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领科室成员同心协力履行好财政职能,以战斗姿态把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具体。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做到人员、职责和措施三到位。三是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按照一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形成工作合力,筑牢疫情防控的保障防线。另外,市财政局安排四名干部分别加入到防疫一线的各项防控检查工作中,积极发挥财政力量,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为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支出。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财政库款保障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云浮市各级财政部门特别县级财政加大库款保障力度,优先调度资金保障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要求县(市、区)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工作。截至2020年2月1日,云浮市共投入2020年肺炎疫情应急防控专项经费511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下达我市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防控专项经费640.98万元,市本级投入资金988.74万元,县级投入资金3485.28万元。
三、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一是开启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市财政局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放宽采购条件,相关部门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自行组织采购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且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确保物资供应及时。二是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先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