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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焦重点 市区联动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2019年12月30日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级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工作。

  一、完善预算编制标准体系

  预算编制是执行和监督的基础和源头,也是广州市预算改革的重心。一是着力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广州市在全面梳理现有财政标准、部门行业标准及借鉴其他省市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广州实际制定了《广州市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分年实施、全面推进的思路,用三年时间全面建立内容完整、标准科学、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支出标准体系。二是优化项目库管理机制。项目库实行全年开放与三年滚动申报结合,并遵循“先审核入库,后编制预算”原则,对项目入库提出了严格的指标要求,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同时加大项目评审力度,通过制定预算评审嵌入预算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所有项目必须经过充分论证才能入库,并将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项目或1000万元以上的经常性项目列入重大项目评估范围,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要素进行实质性审核。不断优化调整项目框架体系,对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大类项目下设立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将二级项目部分管理权限移交主管部门负责,提高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二、落实部门执行主体责任

  广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在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总目标。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汇编各项指标1.1万多个;建立“政府—部门—项目”三级预算绩效目标公开机制,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在绩效运行监控方面,建立“全面—重大—重点”三级监控体系,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保障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与支出执行进度、均衡性等同预警、同通报、同反馈、同提高。在绩效评价管理方面,建立“全面覆盖、部分复核、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机制。所有支出项目均开展绩效自评,200万元以上项目自评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抽取部分自评项目进行复核,并重点对一定金额以上的民生项目、重点投资项目、具有重大影响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价。在评价结果运用方面,建立“调整、整改、问责、公开”的综合应用机制,除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外,对绩效评价不理想的督促部门及时整改,对绩效评价报告弄虚作假或绩效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及其责任人实施绩效问责。

  三、强化基层预算监督管理

  为走好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广州市财政局积极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通过加强对镇(街)财政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全市预算管理整体水平。一是组织举办镇(街)负责人财政知识和财经纪律专题培训班,系统解析中央和省对财政工作要求和预算改革精神。二是结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组织各区和镇街对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问题进行清查整改。三是建立基层财政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强化镇(街)财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对优化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创新服务方式等进行指引和约束;修订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健全财政管理激励监督机制;统一并提高全市预决算公开标准。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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