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狠抓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高州市财政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改革部署要求,继续做好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确保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全力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规范预算编制方面
高州市认真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全口径预决算编制机制,预算编制过程通过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重大项目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听取实施单位意见和在报市人大会议审议前通过市四套领导班子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核等举措,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二、强化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根据省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意见的精神,出台《高州市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试行办法》,精简基建项目、修缮项目、政府采购类项目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由过去直接支付全部改为授权支付,将项目资金进度款审核与支付的责任压实在项目管理部门,财政部门重点放在结算环节的监管,同时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制定内部资金管理的措施,在确保财政资金安排的前提下尽快发挥资金效益。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制定《高州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方案》,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定期告知单位资金结余额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对支出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超出使用期限的资金严格执行回收制度;通过审计部门协助清理镇级、市直部门以往年度的存量资金。
三、优化支出结构方面
高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财政支出优先考虑民生需求,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有效支持全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及住房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一是将所有民生支出的政策列出人数、标准,按照政策要求全部足额安排预算,余下财力再安排其他项目。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幅度压减一般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削减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经费,将经费明显偏高、结余结转经费较多的单位,调整经费安排,对资金使用绩效不好的项目进行调减,调减的资金用于保障其他支出。
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方面
一是严守“三保”底线。高州市是全省人口大市,财政供养人员超过3万人。通过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保证了全市人员工资正常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基本民生资金的按时拨付。二是防范债务风险。高州市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债务分析监测机制,定期向人大报告债务变动情况以及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联合审计部门检查教育、卫生系统的债务情况,严禁违规举债;设立偿债准备金,通过年度预算安排、从国土出让收益中提取、政府偿债准备金孳息收益、资金增值收入等途径充实偿债准备金,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还本付息。高州市未发生过债务风险事件,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三是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高州市财政部门与人社部门、编办实时对接,将财政供养人员数据作为财政预算编制的重点,增加人员的单位必须提供依据,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