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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向“放管服”要动力、要活力、要效益

2019年10月08日 来源: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财政局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以改革为抓手,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向“放管服”要动力、要活力、要效益。

  一、深化财政改革,优化管理流程,向“放管服”改革要动力

  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改革。珠海市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市直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改革,优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程序,市财政局全面退出中间分配环节,将财政管理重心从“管全程”转变为“重点管预算编制和监督”。进一步精简、优化财政资金审批事项,二次分配资金从联合审批改为业务主管部门单独审批,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快形成资金审批权力制约机制。二是推动国库支付中心改革。优化支付审核流程,整合支付审核范围,由原来全覆盖全范围支付审核向重点关注财政直接支付审核转变,提高支付审核效率。按照“谁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预算单位承担财政资金支出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有关支出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三是创新投资审核模式改革。完善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推行报审资料“线上预审”,项目“线下审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自审和协审结合,复核和审核分离,优化管理流程,强化层级责任,全面提高审核效率,防范廉政风险。

  二、激励创新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向“放管服”改革要活力

  一是进一步推进财政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激励创业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珠海市财政局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优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提升科研资金绩效的通知》,赋予了科研项目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简化了财政科研资金投入、拨付以及设备采购流程,新增了科研经费可拨付境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规定,允许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申报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获得的财政科技支持经费由市业务主管部门或者项目合作单位直接拨付给港澳地区高校或科研机构。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提升采购整体效能,珠海市财政局及时转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思路,以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简化采购预算审核程序和政府采购执行程序,提升采购单位自主采购的权限。在全面简化审批备案程序的同时,财政部门更加强化依法监管职责的落实,通过制定出台加强政府采购等多份政策文件,对采购当事人实行更加精确的监管,防止“一放就乱”的现象出现,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政府采购公平正义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

  三、推进绩效改革,转变机关作风,向“放管服”改革要效益

  一是积极推进珠海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珠海市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明确了珠海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及路径图,市直单位、各区(功能区)分别于2020年、2021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中,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决策委员会等配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与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有效衔接。二是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财政管理和服务效能。按照“上下贯通、工作对标、业务对口、多放管好、办事顺畅、服务到位”的原则,珠海市财政局形成了新“三定”方案,通过职能调整理顺了科室与省厅处室的对应关系,进一步优化了科室对口服务单位的分配,建立“一个部门对口一个科室”的服务机制,业务办理做到“只进一个门”。每年采取政策宣贯、工作指导、会计服务、调查研究等方式,主动上门为各预算单位上门提供服务至少一次,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效能。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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