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聚焦关键 多面发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广州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实施“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聚焦放管服关键之处,多方面发力,纵深推进减税降费、简政放权,不断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取得较好成效。
一、牢牢把握“市场起决定作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三项核心要求
(一)简政放权激发活力。一是增强预算单位资金分配自主权。明确预算管理权责,财政部门聚焦组织总预算的执行,不直接参与具体项目审批事务,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统筹做好本级预算和转移支付项目安排,建立年度项目清理整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放权强区改革。分年度、分领域推进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制定《广州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和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七类12项事权的支出责任,进一步激发了各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扩大科研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自主权。科研项目资金可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申请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户管理使用。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等。
(二)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一是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将通用类、部门集中类采购项目起点金额由20万元普遍调整为50万元,分散类货物、服务项目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公开招标标准为200万元,扩大采购人自主采购权限。二是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对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事项,在预算编制阶段通过由财政部门出具预算安排证明,解决基建工程项目“等钱开工”的问题。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针对教育部门维护装修类项目多且施工季节性强的特点,提早启动教育部门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对教育部门工程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建立预算评审台账,指定专人跟进,强化预算执行,保障项目实施进度。
(三)优化服务提供便利。一是进一步简化会计事项审批。进一步优化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服务。精简审批材料,取消了申请材料中的各项证明,由有关人员出具书面承诺即可。压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提高了行政审批的办理速度。二是不设采购门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采用多种简易采购方式,扶持中小微企业成为以政府主导的集采目录协议定点供应商。采购人在一个预算年度内购买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金额达到起点金额,且未达到公开招标200万元标准的实行协议供应或电子卖场采购。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集中采购目录49个项目的品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协议供应商和电子卖场供应商,共招入各类协议供应商、定点供应商、电子卖场供应商2298家,充分让中小微企业以资格标的形式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
二、打好“组合拳”,全方位提高财政激发市场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放管服”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广州有效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打好“组合拳”。一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共取消证明事项7项,修订6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对保留的3项证明事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破除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二是建立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简便顺畅的工作流程和集中统一的发布渠道,确保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监督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进一步建设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三是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配置效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打通体制机制、项目设置、系统建设、部门协同等诸方面障碍,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重心从项目拓展到部门整体,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四是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实施互联网+服务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迫切要求,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广州市财政局根据社会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努力建设“智慧财政”,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