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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规范举债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2019年08月09日 来源:东莞市财政局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东莞市坚持“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的理念,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优化政府债务结构,不断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积极防范债务风险。目前,东莞市政府债务风险指标低于预警线,处于安全区间。

  一、争取置换债券,优化债务结构。东莞市深入梳理符合要求的债务项目,加快推进存量项目置换。2018年,东莞市635.83亿元的政府债务中,政府债券形式634.59 亿元,余下非政府债券形式1.24亿元在2019第一季度全部偿还完毕。通过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进一步延长偿债期限,减轻利息负担,缓解财政压力,每年节约债务利息支出超过10亿元。

  二、依法依规举债,严控新增债务。严把新增债券项目申报关口,确保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按照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方向,优先用于中央和省确定的交通、水利、城市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如,2018 年安排新增债券2亿元用于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必须具备实施条件,确保债券发行后资金尽快支出。同时,项目必须满足一定规模。市本级项目投资规模须在5000 万元以上,镇街项目投资规模须在3000万元以上,且已按程序取得批准文件,当年已动工或能够开工建设。将政府在PPP 项目的支出责任视同政府债务支出进行管理,严格开展PPP 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确保政府承担的PPP 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以内。

  三、强化财力约束,科学安排基建项目。为保障财政收支安全稳健,东莞市进一步强化财力约束,分类清理在库基建项目,科学安排新增入库项目。对已入库的项目有保有压,释放基建预算安排空间;对已开工的项目在资金上予以充分保证;对未投标、未开工的项目,除国家、省督导、应急需要的重点资金项目外,原则上先暂缓,再根据资金情况分年分批安排;对新增基建项目,针对紧迫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联审,兼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在库清理和新增联审“两手抓”,确保未来基建投资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四、明确目标导向,落实债务化解任务。东莞市按照“转化一部分债务、偿还一部分债务、置换一部分债务”的方式,以目标结果为导向,严格落实每年的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一方面,大力盘活自身资金,通过项目规范性整改,合理盘活资产和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偿债资金来源。另一方面,积极争取通过省一级发行政府债券置换、暂停土地出让收入的各项政策性计提等,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

  五、强化动态防控,构筑长效机制。建立镇街债务风险评估制度。每年定期评估镇街债务风险情况,对高风险镇街进行预警约谈,要求通过制定债务偿还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化解债务风险,2018 年末东莞市超过债务警戒线的镇街有4个,比2017年减少3个。强化债务风险指标约束。将镇街债务指标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在审核镇街申报新增债券项目和PPP 项目立项等环节,充分分析镇街的债务负担情况,风险超警戒线的镇街,原则上不得申报新增债券需求。同时,在预算报告中增加债务情况等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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