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财政局清理盘活存量资金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应
今年以来,随着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效应逐步增强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与此同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支出需求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云浮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加快支出进度、收回存量资金、严控新增存量等方式,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应。
一、依托数字财政,分类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通过搭建财政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把财政核心的部门预算管理模块、指标管理模块、支付系统、财务信息集中核算监管系统等模块统一到财政一体化系统中来。借助信息化手段,从资金性质、来源类型、结转年限、结转主体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摸清结余结转资金形成原因,实事求是地甄别各类财政存量资金,为分类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清理力度,增加财政可支配财力。在盘活一般公共公共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外,把部门基本户以及专户存量资金列入清理范围,集中更多的财力办大事。部门基本账户和专户缴回的财政资金,增加了财政库款以及可支配财力,可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支出、民生支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
三、厘清部门权责,防止财政资金沉淀。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厘清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权责,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管,业务主管部门对资金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等负责。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防止财政资金沉淀。对不及时组织财政支出进度而形成存量资金的部门,按规定进行通报并压减下一年度预算额度。
四、加强预算管理,严控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对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超过两年的,一律收回统筹;市级财力安排的部门公用经费、运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年底前未实施完毕的,除确需按合同支付外,一律收回统筹;市级财力安排给县(市、区)和用款单位,县(市、区)和用款单位未按要求及时使用或因不具备实施条件、无法在当年年度形成实际支出的,收回市统筹,严控新增财政存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