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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

2019年06月28日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2019年全面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采取五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预算执行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一、强化年初预算约束,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严控各街道、各部门临时新增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受理年度执行中新增政府采购项目申请,各单位因上级临时交办任务等需在年度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的,要求单位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并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在项目库系统中申报,初审通过后再出具正式书面申请,列明具体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数量、需求时间、分年支付计划、绩效目标等。

  二、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维护部门预算严肃性。严把审核关,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部门预算经费,二级预算单位因工作要求需进行指标调剂的,要提出充分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部门核准。规范预留机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严控“三公”经费相关管理规定,预留机动经费使用要真实准确反映项目支出内容,具体预算编制原则、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权限等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严格财政支出进度考核,提升预算支出效率。区财政部门建立完善“月度常规通报、季度末每周通报”机制,定期对全区财政支出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三级约谈制度的运用,对支出进度排名滞后且未达到时序目标的街道和部门开展约谈。同时,将支出进度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按月度进行考核评分,综合评分结果作为调增(减)单位下年度部门预算指标、专项经费指标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精神,控制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对各街道、各部门新增一般性项目预算压减5%,年度预算执行中继续压减会议费的20%。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三公”经费指标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和封闭管理,在年初预算数的基础上,年度预算执行中要再压减“三公”经费的3%。

  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区财政部门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论证、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在事中绩效监控时,统一受理各街道、各部门因客观原因影响申请调整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事项,确保调整后的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区财政部门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绩效约束刚性。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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