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巧借“金融+”东风 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指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改革开放40年来,中山市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而近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中提到,要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面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中山市财政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号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以“金融+”模式着力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扶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2014年设立资金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金,专项用于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提供增信并对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上规上限”。2016年,市财政继续实施“助保贷”政策,并在2亿元的担保金的基础上,继续投入5000万元,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有效担保。截至2018年11月底,中山市共有423户企业受惠,累计贷款金额为67.07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是主动“搭桥”,破解银企融资困境。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再融资难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等问题,2015年市财政投入15亿元设立中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打造中山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简化手续,快速便捷”的原则委托中山金控公司进行营运,为银企两方牵线搭桥,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让普惠金融政策落到实处。截至2018年9月30日,“过桥贷”已受理审批4069笔,融资专项项目完成全市1510家企业424亿元转贷资金的发放与收回,其中2018年累计完成977笔业务,金额合计118亿元,对全市24个镇区实现全覆盖。此举进一步确保了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连续性,更好地发挥了政府融资担保的桥梁和杠杆作用,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对于我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一阶段,中山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继续引导、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改革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