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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工作

2019年02月22日 来源:肇庆市财政局

近年来,肇庆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的各项部署,切实履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职责,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设置动态监控岗位。按照监控岗位与业务岗位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在市财政局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设立动态监控岗位,具体负责开展和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各主管业务科室均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动态监控和疑点核实。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也设置相关岗位及职责,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全面系统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二是建立监控制度体系。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国库动态监管系统实施方案》、《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政内部管理暂行规定》、《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等,为动态监控改革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全市各地均按计划有序地开展改革工作,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与监督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提高。

三是强化动态分析研判。一是按照“谁下达资金,谁负责监控”的原则,采用事后监控的方式,对动态监控系统日常出现的预警信息进行甄别和判断,并及时通知预算单位完成情况基本核实纠正。二是要求动态监控专岗人员负责对监控预警情况进行收集和分析,并进行分类梳理,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和建议。三是定期出具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分析报告,对监控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反馈,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有效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算参考。

四是扩大动态监控范围。在实现对所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监控资金覆盖面,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目前市直及部分县(市、区)已将财政专户资金、转移支付等资金相继纳入了动态监控资金范围。

     五是打造全方位监管系统。肇庆市财政局依托市直预算综合管理一体化系统平台,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并督促指导高要区、四会市、怀集县、封开县、高新区等地区相继建设了集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动态监控系统等模块为一体的管理平台,动态监控系统实现综合分析及自动提取数据生成统计报表的功能,运用“制度+技术”模式,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支付信息,有效提高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机制的准确性。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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