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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

2018年11月21日 来源:东莞市财政局

       为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2018年,东莞市财政共安排“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30亿元,助推东莞建设“创新型一线城市”。
       一、搭建创新创业载体。重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专业镇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和发展,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推动东莞市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截至目前,东莞市协议投入40多亿元,实际投入超过20亿元,建设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东莞国际机器人研究院、松山湖机器人基地、北京大学东莞光电研究院、东莞东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研究院和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等近30家公共科技创新平台。
       二、大力培育创新主体。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一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计划、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2018年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1.2亿元,安排8000万元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二是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2018年,东莞市在原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基础上,新增1亿元用于市镇共同推动协同倍增,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土地供给、资本要素、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进一步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增加扶持措施,助力优质企业尽快实现规模与效益倍增。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2018年安排“机器换人”及智能制造专项资金3.85亿元,引导企业通过利用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并通过实施东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奖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等政策推动全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设立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对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智能化改造以及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和对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以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给予资助。
       四、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安排4,255万元,支持实施核心技术攻关“攀登计划”,对东莞市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每个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财政资助;安排1.1亿元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对获得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立项,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20万和10万元资助;安排专利促进专项资金6,721万元,出台《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对企业申请发明专利、专利信息分析利用项目等知识产权活动给予资助,全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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