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财政系统齐心协力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全市财政系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湛江市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财政局,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联络人,强化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基层督导。9月5-7日,市财政局组成4个督导组,由局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带队,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组织发动、机制建立、线索摸排、经费保障、舆论宣传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扎实推动全市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三是召开专题推进会。市财政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湛江财政系统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吴川市财政局传达了上级及吴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并通报湛江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的四点意见;开发区财政局力争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认真抓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广辟线索来源;做好党建工作,化解基层矛盾。
四是落实专项资金。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费保障工作,各级财政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1872.77万元。其中,省级下达100万元,市级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工作经费55万元、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32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397.77万元。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细化工作措施。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党组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落实财政资金全力保障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全局干部坚决不参与涉黑活动,不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开发区财政局将精准扶贫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在帮扶工作中积极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措施,鼓励村民们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雷州市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并前往客路、杨家、唐家、纪家、北和、龙门、南兴、松竹等财政所督导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