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财政局南区分局制定“五条”准则,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南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中山市财政局南区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五条”准则,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从规范固定资产的预算、采购、验收、管理、处置等五个方面着手,明确管理流程,定岗定责,使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别对固定资产处置做到物尽其用,制定严格的设备报废条件。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固定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核销等,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定期盘查清点资产,盘活闲置固定资产
制定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要求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部门定期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定期盘点的次数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资产管理部门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固定资产盘点之前应确定盘点日,财政部门应将盘点日前购入、出售或报废的各项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对因非正常情况而不能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对该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予以标示。
三、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借助计算机技术,将计算机运用到固定资产的管理当中,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库、折旧、处置等情况。配合管理台账、设备卡片、固定资产账簿等记录,使固定资产管理真正做到透明、有序、有效。南区目前实现了电算化核算,将资产购置入库、折旧、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纳入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录入系统主要包括各个单位固定资产存量情况、增加减少情况、报废报损情况,数量金额,购置时间,使用年限等数据。
四、实行归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避免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在资产管理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按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进一步落实到经办人,并制定岗位责任制相结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归口管理的部门对所分管的固定资产负责,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另外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将各类固定资产分别交由企业内部各级使用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有些资产的管理责任还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做到层层负责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证。
五、统一条码资产标签,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结合条形码技术,赋予每个实物一张唯一的条码资产标签,给每一个固定资产都编制一个“身份证”,统计其数量金额、购置时间、使用年限等情况,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