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出台全面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验收考评方案
根据《河源市全面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下称《实施方案》)精神,2017年是我市三年综合改革试点的收官之年,为做好我市三年综合改革试点的验收工作,日前,我市印发全面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验收考评方案。
考评方案细化了验收考评指标、考评内容、考评对象、考评方式、考评程序、考评等次与标准等相关内容,验收考评内容主要围绕《实施方案》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以及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环保十个专题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验收考评程序验收过程按照县区自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验收考评的次序进行,6月25日至7月6日为县区自评阶段,7月9日至7月20日为综合验收考评阶段,8月份以后为实地验收考评阶段。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考评将采用客观指标考评、工作测评和公众满意度调查三种方式进行验收考评,客观指标考评用于对各县区基本公共服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定量考核,工作测评用于对各县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的管理情况作出定性验收考评,公众满意度调查指公众对各县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效果的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将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国家统计局河源调查队组织实施,调查方法应科学、简明。
此次通过全面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验收首次成立了实地验收考评工作组,工作组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均等化分管领导及业务经办人、十大专题领域验收考评专家构成。
我市自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以来,坚持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十件民生实事、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等为抓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