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财政局三项举措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近年来,汕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加快法治财政建设,连续两年在我市依法行政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主要做法有:
一、构筑保障机制,确保法治财政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科学谋划并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编制出台《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每年的工作重点,强化依法行政的上层设计,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深化依法行政。二是建立健全的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和目标责任制。成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由局长履行市财政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对于涉及的法治建设任务负有主体责任。三是制订《汕头市财政局局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度依法行政和学法计划,有重点分项目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学法活动。
二、抓住重点环节,提升法治财政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举办2018年全市财政业务培训班,分14个专题对全市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和区县财政共350人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其依法理财的素质,增强其遵守国家财税会计法律制度的自觉性。落实普法责任,加大对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的力度,着力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以新《预算法》和惠民、惠农、惠企政策措施为重点,创新法制宣传载体,通过网络、宣传专栏、“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方式方法,多角度、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做到普法对象无疏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无盲点。二是有效推进“放管服”和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业务全程电子化;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程“线上”循环,做到“零跑动”;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列全省前列。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结合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结合省、市对公平竞争性审查的要求,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存量文件增加公平竞争性审查,有效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局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供专业保障。四是依法依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抽查事项目录,做好执法人员基础信息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三、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法治财政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法律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思想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开展宪法修正案的专题学习,落实年度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各项规定,赴上海财经大学等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班,财政讲堂等,多措施推进市级财政系统各类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二是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各科室内控工作操作规程,逐步实现财政内控制度的程序化和常态化。三是全面加强财政法治风险防范。落实行政行为过错责任问责机制,组织开展财政涉诉案例分析,指导规范财政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