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财政局“四个加强”推动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根据省财政厅的部署,今年来,汕头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市直单位顺利完成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各单位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要求各地、各单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目标,落实内控实施、内控风险评估与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开展报告编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建章立制,“以评促建”。落实各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针对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对权力集中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依托信息系统强化制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以查促建”。结合相关专项检查,对内部控制报告制度质量较低及基础性评价较差的地区、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通过“以查促建”,进一步夯实内部控制相关责任,防范单位内部风险隐患,规范内部控制,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在汕头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开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有关文件、政策动态,强化网络信息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学内控,处处讲内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