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新实施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中小微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有效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中央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陆续出台系列支持举措。深圳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胆创新、周密组织,于2016年底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取得良好成效。
一、找准痛点难点,精准制定改革方案
在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中,众多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瓶颈,突出体现在:融资渠道窄,主要依赖国有商业银行放贷,而银行提供的信贷融资主要是抵押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中小微企业往往缺乏固定资产用于抵押、整体信用评价较低,导致银行惜贷。融资成本高,部分担保公司规定除收取贷款企业20%左右的保证金外,还要收取担保金额在3%左右的担保费。融资效率低,不少金融机构“利息高、审批慢”,令部分企业对融资贷款望而生畏。
深圳市财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于2016年底创新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政府采购和供应链金融相结合,聚焦创新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普遍资信缺乏、抵押缺乏的融资“痛点”,化解金融机构不愿贷和不敢贷的融资“难点”,着力解决金融资金供给侧与社会投资需求侧不匹配、不平衡的问题。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凭借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有关部门配合金融机构确认采购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按采购合同的要求履行付款业务。
二、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成本,助力深圳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拓宽融资渠道。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依托政府兼具信用等级最高的采购主体和交易量最大的采购平台的双重优势,创新了企业信贷融资模式,同时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对创新型企业额外提供专属优惠,融资审查时放宽审核条件和标准,融资额度原则上可提高到合同金额的100%。
降低融资成本。金融机构给予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企业的平均贷款利率约6%,比商业银行正常放贷利率降低至少4个百分点,贷款利息成本下降40%以上。
提高融资效率。对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企业,金融机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确认合同备案完成,且法律文书等所有放款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效率大大提高,且无抵押,大部分银行免担保。
发挥政策合力。此项改革有效整合深圳市服务企业的若干政策,如《深圳市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涉及市区两级政府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创新企业扶持、信用再担保等多方面,配套资金规模达40亿元以上,充分发挥各项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和综合配套效益。
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
在改革的推动下,金融机构纷纷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开展订单融资业务,一方面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和创新型企业,另一方面也促进了金融业自身创新高质量发展,实现多方共赢。2017年,深圳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签约金额突破10亿元,惠及中标企业120家,98%以上为本地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