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财政局多措并举落实“四笔会签”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开支,雷州市财政局积极响应上级工作安排,强化措施,认真实行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联社社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四笔会签”制度。
一是狠抓农村财务开支“四笔会签”制度落实。加大力度宣传和学习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农村财务开支实行“四笔会签”制度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行政村(经济联合社)级“四笔会签”制度。同时,参照行政村(经济联合社)级的管理要求,落实财务开支“四笔会签”制度。
二是扎实推进“村(组)财镇代管”工作。对尚未实行“村、组财镇代管”的村(经济联合社)、小组(经济合作社),要加大攻坚扫尾力度;对撤(并)、新建立的村(小组),要及时签订代理协议,做到一个不漏,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格对照自查、抓好整改,以实行“四笔会签”制度为抓手,抓好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结合农村集体财务监管平台健全资产电子台账,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做好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