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财政局全力推进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既关系到韶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韶关市自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共有214个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约12138名在职人员,7350名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完成韶关市本级公务员单位、参公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根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安排,市财政局立足实际,加强与市人社局沟通协调,采取区分类别、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力求精准的原则,有序推进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一是与市编办、市人社局配合,共同完成对韶关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二是分批次将214个机关事业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范畴,其中机关单位75个,参公单位4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6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9个;三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相关预算指标进行调整和下达,保障单位能够按时缴纳保险费;四是及时拨付养老待遇金,确保养老待遇每月及时足额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市财政局将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