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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力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018年06月13日 来源: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中央部委和省政府连续发文清理整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在加大力度“严堵后门”的同时,“开好前门”亦十分重要。2017年底,深圳市成功试点发行了全国首支轨道交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品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是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创新。

  新品种专项债券是中国版的“市政项目收益债”,核心是要求发债和项目收益自求平衡,对于有现金流的公益类项目,可逐年按需发行专项债券,并用后期项目收益还本付息,不仅可缓解财政压力,也可把风险锁定在项目内,有效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收益与融资平衡的项目是新品种专项债券的核心内容。分类发行专项债券建设的项目,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现金流收入,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深圳市在2017年试点工作中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筛选,财政、发改、项目主管部门经过反复论证,最终选定项目条件成熟,具有稳定现金流收入的轨道交通14号线作为试点项目。按照“用多少,发多少”的原则,结合项目进度,2017年发行规模为20亿元。得益于周密、卓有成效的前期工作,最终14号线发行的专项债券中标利率为3.82%,与同期国债基准持平,表明市场对发行项目高度认可。

  法治化、市场化是政府专项债改革重要要求,深圳市2017年试点工作在法治化、市场化制度创新方面作了大量探索。

  一是充分披露信息。将项目情况向社会公开,更多地从投资者角度出发,保障投资者权益。深圳市发行的轨道交通专项债券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向投资者进行详细的项目信息披露,包括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分年度融资计划、发行有关安排等事项,并专门就各方面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了特别披露。随同发行文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首次公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审计评估意见、首次公开披露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接受投资者监督。

  二是丰富投资者结构。从发行结果来看,除商业银行积极认购19.7亿元外,券商共中标3000万元,共有4426名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分销,最终成交1493.7万元。通过丰富投资者群体,不仅增强了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属性,而且有助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本次发行承销团成员投标倍率达4.38,体现了投资者对本次债券方案的认可。

  三是发挥第三方专业中介组织作用。深圳市在统一开展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坚持向国际标准看齐,首次实现第三方专业机构“三个”参与,更加客观地反映项目情况。项目平衡方案第三方参与,专门邀请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开展核算,严格测算项目平衡方案。评估报告第三方参与,将项目平衡方案独立评价,专门邀请会计师事务出具第三方评估意见,并随同发行文件向社会公开披露。法律意见书第三方参与,首次邀请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随同发行文件向社会公开披露。通过第三方专业、独立的中介组织参与债券发行,避免政府“自说自话”,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吸引更多投资者。发债信息充分公开。

  深圳市成功发行轨道交通债券,迈出了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第一步,深圳将在拓展更多新品种专项债券的同时,深入研究此类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还本付息,加快构建更加完整的债券风险防控制度。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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